业务范围:

  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写

  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


评价意义: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 预测危害因素种类及浓(强)度----通过类比法等手段预测项目建成后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种类及强度;

  3. 源头控制职业病----通过专业建议使项目建成后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正常运行,避免发生职业病。


评价标准:

  1. 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 GBZ 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 GB 50019-2015《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4. GB50187-201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5. GBZ/T 277-2016《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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